今年3月,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,根据文件精神,结合锡东公司实际情况,不动产租赁服务同样纳入本次“营改增”范围。
“营改增”不仅是简单的税种变化,还将影响税负、营业收入、成本费用、利润等重要经营数据,对公司的经营会产生重大影响。自接到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后,公司财务部门迅速开始落实各项工作,及时对接国税部门了解涉税新政策,科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,合理控制公司税负。
根据税制改革时间节点,财务部就发票审核、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、纳税申报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布置,确保税收政策调整后各项工作衔接到位。公司从5月1日起已正式起用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这次“营改增”税制改革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发生了很大变化,税率和税目也有了新的划分,对财会人员的综合能力要求更加严苛。为适应新要求,公司财会人员积极参加锡山区国税部门相关培训,加强对税制改革的研读,经过6个月实施达到预期效果。